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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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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编号:临2019-0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在北京中国人寿广场A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王滨,执行董事徐海峰,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刘慧敏、尹兆君,独立董事张祖同、Robinson Drake Pike(白杰克)、汤欣、梁爱诗现场出席会议。执行董事苏恒轩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徐海峰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滨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詹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詹忠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詹忠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名杨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杨红女士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杨红女士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名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人选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深圳国寿门诊部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提名深圳国寿门诊部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及未来五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

  詹忠先生简历

  詹忠,1968年4月出生,自2017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营销总监。自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14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2013年至2014年担任本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09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个险销售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05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至2005年期间,先后担任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公司营销部主任,成都分公司营销部经理助理、经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詹先生于1989年7月毕业于昆明工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杨红女士简历

  杨红,1967年2月出生,自2018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运营总监。自2018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运营服务中心总经理。2011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流程管理部总经理(省分公司总经理级)。2002年至2011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杨女士于198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系统结构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于201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19-02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二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2,494,994,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86871%,符合法定比例。

  ■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

  (四)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王滨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执行董事苏恒轩,非执行董事刘慧敏、尹兆君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罗朝晖、唐勇、黄辛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3.公司管理层部分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韩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韩冰先生的监事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师酬金及2019年度审计师聘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境外高级债券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利明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利明光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1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军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王军辉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中第1项至第10项、第14项至第15项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中第11项至第13项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报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2日、2019年5月10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亮、张烁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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