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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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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28日、2019年5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与刘盛、淮安信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淮安)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光芯”)20.79%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中科光芯36.19%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收购福建中科光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科光芯已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股权变更申请。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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