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以下销售机构分别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6月3日起,本公司旗下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006105,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下列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名称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3、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二、 新增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9年6月3日起开展,优惠活动截止时间以上述销售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三、 新增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本公司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实行最低1折优惠(具体折扣比例以上述销售机构页面公示为准),若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具体基金原费率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基金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基金定投开通情况以我司最新公告为准),不包括基金认购、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期限等内容以上述销售机构的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咨询上述销售机构或参考上述费率优惠内容。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3月26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5月30日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93 号予以注册,于2013年11月14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如果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合同终止。”截至2019年2月15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于2019年2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 基金概况

  ■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293 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1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4日正式生效,募集规模为2,033,626,254.60份基金份额。自2013年11月14日至2019年2月15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如果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合同终止。”至2019年2月15日日终,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19年2月16日起进入清算期。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2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清算情况

  自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3月26日止为本次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分配基金剩余财产的手续费等,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 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3月26日),应收利息清算情况如下: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233.32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46.38元,应收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186.94元,已于2019年3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

  (三) 负债清偿情况

  无。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19年 2月16日至2019年3月26日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3月2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523.76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9年3月27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优先满足瑞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分配(以基金合同终止日为准计算),剩余部分由瑞利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并按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3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