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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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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9-057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上峰水泥: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上峰水泥: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25)。经事后审查,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内容填报错误,现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更正

  更正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调增上年度可比数据之201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750,000.00元,因此2018年年报该处列示上年度数据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7年年报公布的数据有750,000.00元调增差异,2018年报列示应当分别列示调整前和调整后数据,现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更正后: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中关于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规定:“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因此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750,000.00元,调减2017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750,000.00元。

  二、《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之“(1)委托理财情况”的更正

  更正说明:该处表格的对应单位为万元,表格中列示数据为对应单位元的数据,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更正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之“二、 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更正

  更正说明:该处更正与年报该处补充更正相同。更正如下:

  更正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更正后: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中关于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规定:“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因此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750,000.00元,调减2017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750,000.00元。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定期报告编制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本次更正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9-05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5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润”)《减持告知函》获悉,浙江富润于2019年5月28日至5月29日连续两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计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截至目前,浙江富润分别于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4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10日、2019年5月28日、2019年5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760,932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浙江富润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3、本次减持完成后,浙江富润仍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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