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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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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9-076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担保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复星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实业”或“借款方”)向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汇丰银行”)、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imited、The Bank of East Asia,limited、China Development Bank Hong Kong Branch、First Abu Dhabi Bank PJSC,Hong Kong Branch及Westpac Banking Corporation等(上述银行即委托牵头安排行及簿记行,并与其他参与银行合称“贷款方”,其中:汇丰银行作为贷款方代理人)申请的期限为不超过五年(附第三年末借款方续借选择权和贷款方续贷选择权,下同)、本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截至2019年5月28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19年5月28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约1,582,032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6.55%;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450,624万元。上述本集团对外担保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5月28日,复星实业与贷款方签订《Facility Agreement》)(以下简称“《贷款合同》”),贷款方同意向复星实业提供期限不超过五年、本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贷款(以下简称“本次贷款”);且根据《贷款合同》,在约定期限内,经复星实业申请及贷款方同意,复星实业可获本金至多不超过50,000万美元的贷款(前述40,000万美元额度包括在内)。同日,本公司与贷款方代理人签订《Guarantee》(以下简称“《担保合同》”),由本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2018年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本公司为复星实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期限不超过7年且不超过等值250,000万美元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或金融机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担保安排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复星实业注册地为中国香港,董事会主席为姚方先生。复星实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中西药物、诊断试剂、医药器械产品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以及相关进出口业务。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复星实业100%的股权。

  根据复星实业管理层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复星实业的总资产约232,189万美元,股东权益约为66,509万美元,负债总额约为165,680万美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约为158,954万美元、流动负债总额约为47,677万美元);2018年度,复星实业实现营业收入约25万美元,实现净利润约-6,308 万美元(以上为单体口径,按照香港会计准则)。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9年5月28日,复星实业与贷款方签订《贷款合同》,贷款方同意向复星实业提供期限不超过五年、本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贷款;且根据《贷款合同》,在约定期限内,经复星实业申请及贷款方同意,复星实业可获本金至多不超过50,000万美元的贷款(前述40,000万美元额度包括在内)。同日,本公司与贷款方代理人签订《担保合同》,约定如下:

  1、由本公司为复星实业向贷款方申请的期限不超过五年、本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实业在《贷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方偿还和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

  2、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如《贷款合同》项下复星实业债务的最终履行期延长,则担保期限延长至债务最终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3、若贷款本金总额依约提高(即至多不超过50,000万美元),有关调增贷款的担保安排由本公司与贷款方代理人另行协商约定。

  4、《担保合同》自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担保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5月28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按2019年5月28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582,032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约56.55%;其中: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实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450,62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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