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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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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19-54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下属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项目公司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旺能环境”)因安吉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的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2019年5月27日,公司和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全资项目公司安吉旺能环境在该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2030年12月31日;同日安吉旺能环境和工商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300万元,总借款期限为十二年。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对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19年度为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882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安吉旺能环境的担保审批额度为1.1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2日

  核准日期:2019年0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曾云飞

  注册资本:2,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长弄口原垃圾填埋场2幢(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内)202室

  主营业务:环境工程、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环保设备批发、零售;环保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合同能源管理;城市垃圾处理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项目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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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4月30日,安吉旺能环境总资产为3,703.40元,净资产为2,570.40万元,净利润为-14.80万元,负债总额为1,1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5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2.债务人:安吉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债权人工商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安吉旺能环境形成的债权。

  5.保证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7,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下属项目公司安吉旺能环境申请银行借款,并由公司对其借款进行担保,是根据安吉县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的需要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安吉旺能环境为公司全资项目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安吉旺能环境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的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3.73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8年度)总资产62.09亿元的38.22%、占净资产36.36亿元的65.27%,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范围内。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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