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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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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4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19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曙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考虑目前融资环境较为紧张,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

  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9年5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4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4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号],以非公开方式向8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59,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540,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3,335.08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三、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

  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8,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考虑目前融资环境较为紧张,公司拟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740万元(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充分发挥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江南化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保荐机构对江南化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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