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42
债券代码:113518 债券简称:顾家转债
转股代码:191518 转股简称:顾家转股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股价格调整(权益分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52.2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6.57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9年6月3日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97.31万张,并于2018年10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顾家转债”,债券代码“113518”。“顾家转债”自2019年3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代码“191518”,转股期限自2019年3月18日至2024年9月11日,最新转股价格为52.20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并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实际分红金额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顾家家居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顾家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因此,本次“顾家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1+n)
P1=(52.20-1)/(1+40%)=36.57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2.20元/股调整为36.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3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19-043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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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1.00元
每股转增股份0.40股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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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9年5月15日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8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0,090,8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090,816元,转增172,036,32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02,127,142股。
三、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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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包括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不包括二级市场增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TB Home Limited、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89人,不包括已解禁的股份)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400人)。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市场增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宁波双睿汇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以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本公司,本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
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香港以外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现金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
(5)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来源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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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602,127,142股摊薄计算的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1.69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投资证券管理中心
联系部门: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1-88603816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