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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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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9-027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国投重庆果园港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49.82%股权和重庆市渝物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67.17%股权,交易对方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临2019-005号)。

  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披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19-006号)。

  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26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9-010号)等相关公告。

  2019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在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后,披露了相关回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同时对本次《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临2019-020号)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针对目标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同时披露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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