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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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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19-040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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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易基本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客集团”或“乙方”)及其控股股东签署了《关于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日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2017-047、2017-048)。

  2018年3月13日,公司受让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受让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51%股权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就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中第3.8.1条款的增资相关事宜进行变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协议所用简称与原协议中定义一致。

  二、拟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合同第3.8.1条款之内容:

  3.8.1 甲方本次增资款应于股权交割日后【30】日内实缴到位;乙方本次增资款应于股权交割日后【360】日内实缴到位。甲方和乙方同意乙方自实际缴款日起至乙方实缴资本到位日,乙方按甲方增资款实缴到位日标的公司有息负债平均银行贷款利率承担欠缴增资款的资金占用费及资金占用费相关税金,并于每月月末向标的公司缴清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原合同第3.8.1条款变更后之内容:

  3.8.1甲方本次增资款于2018年5月份到位;乙方本次增资款应于2020年4月30日前实缴到位。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 自甲方增资款实缴到位日起至乙方增资款实缴到位日止,乙方向标的公司支付此期间的资金占用费(计算标准:乙方应增资款总额乘以标的公司有息负债平均银行贷款利率)和资金占用费相关税金,乙方应于每月月末向标的公司缴清。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变更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协议如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原协议附件一《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第四条“增资款的缴纳”之内容亦做同等变更,变更后的条款内容与上述第3.8.1条款变更后之内容一致。

  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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