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投资者为持股在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且不包括以下情况的投资者:一是现在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二是有限售情形的股东;三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30名,代表股份22,074,5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王学海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公司未设置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李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余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在任高管6人,出席4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余高管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人福华驰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中小投资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投资者为持股在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且不包括以下情况的投资者:一是现在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是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二是有限售情形的股东;三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十项至第十二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均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琴、王怡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人福医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19年5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