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9-016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8,220,520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8年5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79号)的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400,10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40,100,000股A股股票自2018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400,1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1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11名,分别为泰怡凱電器有限公司、苏州苏创智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崇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FORTUNE LION HOLDINGS LIMITED、苏州科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颂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部分限售股合计为 88,220,520股,将于2019年5月2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0,1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1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 上市公司未发生因分配、 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股东泰怡凱電器有限公司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将现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30%,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股东苏州苏创智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崇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FORTUNE LION HOLDINGS LIMITED、苏州科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颂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科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科沃斯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中金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8,220,52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