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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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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至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晓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167,715,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167,715,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之专

  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67,715,560股。同意167,715,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何元福先生、管云德先生分别对其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及独董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议案》。由于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姜铁城、张金路2名股东拟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上述应补偿股份数量为6,120,457股,公司拟以壹元总价回购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从441,689,021股减少至435,568,564股。《关于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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