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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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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

  咨询联系人:汪文婷

  咨询电话:0573-82585880

  传真电话:0573-82585881

  八、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监事段义鹏间接持有公司未限售股份1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566%),计划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91%)。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间接持有公司未限售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840%),计划自从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10%)。

  公司副总经理黄俊明间接持有公司未限售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440%),计划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360%)。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段义鹏、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和副总经理黄俊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说明: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郑志新和副总经理黄俊明除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还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1200%,股权激励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目前处于限售期。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6、减持数量和比例:

  ■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作出如下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后续将严格遵循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段义鹏、郑志新和黄俊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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