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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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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5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大于100万份。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8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中基协发[2012]10号),金融机构在与投资者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投资者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投资者更新资料信息。投资者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进行更新。投资者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认为必要时,应限制投资者交易活动。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个人客户:

  (一)对于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的投资者,请您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二)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客户,请及时补充或更新个人资料。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客户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后,投资者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应当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并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二)如有相关信息发生更新的,请持有效资料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未在合理期限内补充完善的,本公司将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8-9552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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