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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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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30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展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中测行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冯国宝、吴庭翔、丁整伟等11位自然人,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鉴于目前交易双方对交易仅达成初步意向,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建研院,证券代码:603183)自2019年4月10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公告(2019-008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7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公告(2019-012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相关披露公告。

  2019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518号),对公司预案相关内容明确了监管要求。公司收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监管要求。详见公司公告(2019-022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件的公告)。

  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针对监管函要求进行落实,详见公司公告(2019-027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预案摘要的修订说明的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2019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9】0600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公司收到《审核意见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审核意见函》的所述问题逐一落实。详见公司公告(2019-029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后续工作安排

  截止公告日,公司尚未对《审核意见函》进行回复,公司将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仍在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针对目标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同时披露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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