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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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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9-029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3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 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第七项议案《关于装备环球拟执行盈利补偿承诺的议案》、第八项议案《关于子公司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2、 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第十项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十一项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与累积投票议案第十六项议案、第十八项议案重复,故删除原第十项议案、第十一项议案,相关议案序号重新修改。

  3、 原股东大会通知候选董事“赵继峰”更正为“赵纪峰”。现进行更正,并向投资者致以歉意。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9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2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504#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3日

  至2019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5 月 23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   证券简称:  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9-030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以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承诺,本次所使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34)。

  2019年5 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1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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