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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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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股“防雷”任重道远

  中国证券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券商机构对股权质押风险逐步解除的大趋势比较认可,但是于它们而言,更为直接的压力来自于在整体风险解除过程中,保证自己的安全,避免出现个股股票质押业务爆雷的“黑天鹅”事件。对个股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控制,考验着券商机构。

  傅慧芳表示,股票质押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通常股权较为集中,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在公开发行后,股东有相当强烈的意愿进行质押来融资。股权质押新规限制了融入资金的用途,不得用于购买股票,不得进行杠杆操作等。一般而言,股权质押后资金的用途无需公告,即使公司自愿公告也不用详细叙述具体情况,这对监管也造成了一定难度。

  从券商角度来看,如何防范股票质押个股风险,傅慧芳建议,券商内部风控严格把关,剔除质押比例过高,经营情况存在问题,财务报表有瑕疵的公司,做好事前尽职调查。另外加强事中的监管、触发风险的应急处置,对被质押股权的股价等重要指标进行实时跟踪。

  前述天风证券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公司股票质押业务对融资人及质押标的实行“黑名单”管理,涉及融入方或其实际控制的主体曾发生实质违约或与实质违约相关的事项、标的上市公司或融资人连续两年亏损、标的证券长时间异常停牌、ST、*ST、S*ST及SST类股票等均不与其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对于股票质押个股违约纠纷事项,在业务开展前期应充分了解并合理评估融资人偿债能力及资产情况,充分评估资产价值、保障担保财产的有效性,在质押标的价格下跌时可通过补充其他抵押、质押担保物的方式保障自身及债权人权益。

  关于如何防范个股“黑天鹅”事件的问题,多位机构人士还重点表达了对公司如何定位股票质押业务的关注,认为公司对业务的定位,关系着业务的具体开展和风险的防控。

  据上述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人士介绍:“此前几年,公司将股票质押业务作为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服务的‘敲门砖’,借助相对宽松的股票质押业务开展,与上市公司股东产生业务往来,进而切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的业务;这样的运作模式下,意味着股票质押业务并未得到充分的‘防火墙’保护,出现风险也在所难免,特别是一些问题个股,可能通过这样的所谓‘业务联动’被放进业务池,破坏整个业务生态。”

  华南某券商机构人士表示,经历了业务整体风险暴露之后,公司对股票质押业务的定位发生了变化:整体更为强调独立性、自主性和专业性,业务开展控量保质、业务管理强调科学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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