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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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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19-025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6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2,468,4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7,808,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2,492,8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32,492,8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元。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258号

  咨询联系人:沈剑飞

  咨询电话:0510-88551877

  传真电话:0510-8815707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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