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康”)持有公司106,1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7%;(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之丰”)持有公司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仁堂”)持有公司3,6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济康为公司控股股东,益之丰、益仁堂为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济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完成减持计划,济康在减持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8,3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益之丰在减持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1,9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益仁堂在减持实施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9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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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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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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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