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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车成聚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1,013,552,8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0948%。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012,931,9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5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2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50%。
公司董事车成聚、祝振茂、叶兰昌,监事陈莉敏、徐雪影、赵实柱出席了会议,高管尹伟令、焦卫、朱淑军、张富军、黄磊及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53.8653%;
反对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44.2167%;
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91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8653%;
反对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2167%;
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180%。
其中,关联股东齐翔集团及车成聚先生已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13,409,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9%;
反对1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3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0337%;
反对1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483%;
弃权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8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霜玉、姜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