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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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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3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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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及其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16日、2019年3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

  2019年5月14日,公司收到国大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5月14日,国大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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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大集团减持股份来源:2009年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借壳定增持有的股份。国大集团于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4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了13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间为7.51元—8.09元/股之间。

  自2016年4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国大集团累计减持股份32,9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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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大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

  3、国大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国大集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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