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科创板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科创板试行的注册制,科创企业的不确定性较大、价值判断较难等特性,决定了科创板更适合具有一定资金实力、专业投资能力和经验,以及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建立科创板客户的适当性标准,即是对科创板交易秩序的维护,更是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或许,有些券商会担忧,券商没有权限和能力对用户资金账户进行“穿透”,核查手段有限,“垫资开户”难管。其实,科创板相关规则对客户适当性管理及相关券商职责,是有明确的规范和程序的。这些券商应首先自问,自己是否真正尽到主体责任,是否已做到关关严把。上交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显然不能简单地归类为券商能力问题。
上交所已明确表示,将持续跟踪评价证券公司科创板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发现落实不到位或发生投资者投诉纠纷的,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这是对相关券商的郑重提醒:如果在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问题上“耍花腔”,在“垫资开户”等问题上“掩耳盗铃”,后果会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