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时间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17: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4月10日 。
本次大会中,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97,190.9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87,599.27份的68.56%,达到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类别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2019年5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197,190.98份,无人反对,无人弃权。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为:律师费 40,000元,公证费 10,000 元, 合计50,000 元,以上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5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根据《关于修改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附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将《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法律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2019年6月18日公告并生效。投资者届时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转型实施前预留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19年5月14号至2019年6月17日。在选择期间,本基金仅开放赎回业务或转出。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对于在选择期内未做出赎回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在《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变更为万家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四、备查文件
1.《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 关于修改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4:〈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2.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