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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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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9-039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22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 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胡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吴小刚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应建森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徐益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9.01、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四)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六)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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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八)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上海稍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上海稍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上海稍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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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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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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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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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敏、周理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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