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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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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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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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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公司总会计师龚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796股,公司副总经理王成勇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927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总会计师龚坚先生、副总经理王成勇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龚坚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未发生变动;王成勇先生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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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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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9年1月30日,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上市,股本增加2,800,000 股,因此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比例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为282,800,000股,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龚坚先生和王成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龚坚先生和王成勇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龚坚先生、王成勇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7.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12,1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2 股。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7.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7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2,8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9,36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5月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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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7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1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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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39,36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收益为2.0546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以下事项的股票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1、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告编号:2018-062)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价格由46.37元/股调整为38.02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P0-V)/(1+n)=(46.37-7.5/10)/(1+2/10)=38.0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首发限售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即19.30元/股。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017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8.7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5.03元。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99号5楼

  咨询联系人:张丽君、谢丹

  咨询电话:0755-86095188

  传真电话:0755-86096378

  十一、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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