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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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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9-026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国神华”)董事会于2019年5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发出的《关于提请中国神华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王祥喜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函》,提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0年6月22日),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有权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10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董事会议案,以书面形式发表了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批准同意将国家能源集团的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1)本次确定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2)同意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祥喜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新增提案的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黄清

  2019年5月11日

  

  附件

  王祥喜先生简历

  王祥喜,男,1962年8月出生,56岁,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2003年获得焦作工学院资源与材料工程系矿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王先生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法律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经验。

  王先生自2019年3月起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自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湖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自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任湖北省委常委,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自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任湖北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自2010年5月至2012年7月历任湖北省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此前,王先生还曾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湖北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湖北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湖北省松宜矿务局第一副局长、党委委员等职务。

  于本公告日,除以上披露内容外,王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2019-027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1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本公司已于2019年5月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本公司69.45%股份的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请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0年6月22日),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5月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6月21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B座一层会议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1日

  至2019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7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9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议案1-6、议案8-11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9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议案12-14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及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议案15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19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10、12、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会议还将审议、听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无需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请见与2018年度报告同时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黄清

  2019年5月11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二)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更新)

  授权委托书(更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大会主席(注1)或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于股权登记日):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拟委派之代表之姓名。

  2. 委托人可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作出投票指示。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除非阁下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所载决议案外,阁下之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股东周年大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3.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4. A股股东最迟须于大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董事会监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邮政编码100011,传真010 5813-1814,方为有效。

  5.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重要提示:已交回2019年5月7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所附授权委托书(“原授权委托书”)的股东,须注意:

  (a) 若股东没有向公司交回本授权委托书(更新),已交回的原授权委托书(若填写正确无误)即视作该股东交回的有效授权委托书。股东所委派的代表将有权对股东周年大会上任何以适当方式正式提呈的决议案,包括2019年5月11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中所载股东周年大会议案15(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及原授权委托书上提及的决议案除外),自行酌情行使表决权。

  (b) 若股东向公司交回本授权委托书,将撤销及取替其之前交回的原授权委托书。而本授权委托书(若填写正确无误)即视作该股东交回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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