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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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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益民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夏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谢建晖女士出席了此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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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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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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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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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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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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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长在20亿元额度范围内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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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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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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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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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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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2、本次议案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周峰、鞠海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