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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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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签署深圳前海盖娅八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工作疏忽,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对该公告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内容

  第一条  双方均同意,原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乙方承诺于前述期限届满前向甲方支付完毕尚余的出资份额本金45,435,416.66元及相应的保底收益,保底收益按照年化15%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乙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若乙方于2019年9月30日前仍未支付完毕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保底收益由年化15%调整至年化20%,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更正后: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霍尔果斯盖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协议内容

  第一条  双方均同意,原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乙方承诺于前述期限届满前向甲方支付完毕尚余的出资份额本金45,435,416.66元及相应的保底收益,保底收益按照年化15%从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乙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2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4月26日前对关注函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鉴于相关事项的核查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3)。

  由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和完善,公司尚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故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在关注函回复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公司回购股份协议转让给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和2019年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设立。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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