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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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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九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潘利群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李岩先生、符飞先生、王洪斌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杨昕先生、郭士友先生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王怡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16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发行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项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拟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第13项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331,523,621 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静、李卓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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