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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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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21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二审调解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哈轴”)是本案的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

  哈尔滨市松柏航空轴承经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柏公司”)支付中国航发哈轴货款人民币23,968,480.77元;以上23,968,480.77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31日至该款实际给付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二审调解结案,尚未开始履行,协议能否如期履行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一、诉讼判决情况

  一审案件受理情况详见2017年8月29日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7-039)。

  一审案件判决及上诉情况详见2018年10月9日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发哈轴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8-041)。

  二、调解情况

  近日,中国航发哈轴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黑民终715号],在二审诉讼中,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

  (一)松柏公司放弃其在本案诉讼中的各项反诉请求,即放弃请求中国航发哈轴赔偿经济损失合计10,071,841.50元的反诉请求;在此基础上,中国航发哈轴放弃其在起诉状中的第二项诉讼请求,即放弃以下请求:松柏公司赔偿中国航发哈轴的利息损失3,866,748.34元(自2014年5月31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以23,968,480.7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6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中国航发哈轴、松柏公司、崔强三方共同确认松柏公司拖欠中国航发哈轴的货款合计23,468,171.32元;松柏公司同意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付中国航发哈轴500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500万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50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剩余全部款项。

  (三)如松柏公司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逾期还款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四)崔强对松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松柏公司、崔强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完上述债务后,中国航发哈轴、松柏公司、崔强三方因本案所涉债权债务纠纷就此清结。

  (六)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180,976.1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中国航发哈轴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41,115.53元、鉴定费5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2,231.05元减半收取41,115.53元,由松柏公司负担。

  (七)本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诉讼本金,在2016年底前,中国航发哈轴已经按照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调解协议尚未开始履行,协议能否如期履行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航发哈轴将积极推动履行本调解协议,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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