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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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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5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收到公司董事冼树忠先生发来的《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通知》,获悉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董事冼树忠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情况

  2019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冼树忠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10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3%)。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二、本次董事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冼树忠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冼树忠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冼树忠先生签署的《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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