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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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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三)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本行于2019年4月1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依据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64.02%的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提出《关于选举谭翊武先生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行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谭翊武先生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请见附件1。本议案为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本行于2019年4月1日公告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及中国香港港湾道1号香港君悦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为2019年5月9日。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8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说明事项: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9项议案及报告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4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16、17、18、19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8、9、10、11、12、13、14、15、20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六)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为2018年8月28日、2018年10月29日及2019年3月29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选举廖长江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选举汪昌云先生、赵安吉女士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就第20项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提名人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1、《关于选举谭翊武先生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关于选举谭翊武先生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计持有贵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且可以连选连任。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谭翊武先生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请予审议。

  附件:谭翊武先生简历

  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谭翊武先生简历

  谭翊武,男,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2018年5月至今任中国光大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小微金融业务部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94年5月至2016年4月在中国光大银行工作,历任北京营业部营业室职员、北京管理部计划信贷部高级业务副经理、北京宣武支行行长、北京分行办公室总经理、重庆分行纪委书记、风险总监、党委委员、大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1987年7月至1994年5月于水电部规划院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工作。1986年7月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获学士学位。

  附件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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