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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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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竹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白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志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双位数增长,商旅出行业务增长突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792.76万元,同比增长13.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66.95万元,同比增长192.64%,其中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依据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出售物业(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影响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6,876.36万元,如剔除广之旅出售物业收益的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2.44%。

  商旅出行业务方面,广之旅实现营业收入158,168.05万元,同比增长16.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60.52万元,同比增长417.95%,如剔除出售物业收益的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35%。其中,出境游业务(不含港澳)收入同比增长8.43%,欧洲游同比增长25.78%,东南亚游明显回暖;国内游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6.62%,策划主题活动,打造爆款单品,采取包列、包船方式拉动营收增长;粤港澳游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7.84%,“广东乡村旅游”、“粤港澳大湾区旅游”等周边游主题是增长的重要因素。

  住宿业务(含酒店经营与酒店管理业务)方面,整体营收持平,整体净利润同比增长6.30%,酒店管理业务增长突出。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实现营业收入2,112.56万元,同比增长35.48%,主要来源于管理项目的管理收入增长及直营项目庐陵东方宾馆的营业收入同比持续增长;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1.20万元,同比增长86.95%。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及东方宾馆分公司的经营情况保持稳健。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房地产专项资产评估报告》,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之旅按照评估值人民币174,888,450.00元向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禽畜实业有限公司出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乐嘉路1-9号办公楼、11号办公楼和13号办公楼及1-13号地下室四处房产。2018年12月19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9年2月25日,广之旅与广州市禽畜实业有限公司就上述房产的产权转移事宜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上述标的房屋产权已全部过户至广州市禽畜实业有限公司名下。详见2019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物业暨关联交易的标的物业完成过户的公告》(2019-008)。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竹筠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9-027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竹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参加会议的董事研究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9-028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卫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经参与表决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19-029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科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2018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为1,416,929.00元,2019年1月1日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2)2018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66,455,091.85元,2019年1月1日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2018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为1,416,929.00元,2019年1月1日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2)2018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为66,455,091.85元,2019年1月1日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实施仅为对资产科目的重分类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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