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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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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大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兰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唐大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9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7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涉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5月26日,公司收到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陕国资分配发【2017】134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17年8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4、2017年8月26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核查意见,即《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6、2017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7、2017年9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年9月29日。

  8、2018年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18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18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与数量

  激励对象宋晓辉、赵小荣、赵万年、李静、王莹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5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宋晓辉、赵小荣、赵万年、李静、王莹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775万股。

  2、回购价格和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根据该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予以调整。由于公司实施以上限制性股票期间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调整事项,所以本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604,624,571股,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

  四、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行为及回购价格,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宋晓辉、赵小荣、赵万年、李静、王莹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77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3)。

  2019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集团”)提议公司将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增加到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详见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核查,烽火集团持有公司41.68%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拟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19年5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烽火宾馆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除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除第7、9、10项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第7、9、10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第11项、第12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1、2、3、5、6、7、8、11、12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9、10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8: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来信或传真在2019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561”,投票简称:“烽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如下表: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时和 13:00-15:00时。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2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婷婷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填表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提案现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第11、12、13项采用累计投票制,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关栏中填写票数,票数总和不超过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期限: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如非本人参会,须在备注中注明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2019年5月12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21006)。

  传真:0917-3625666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5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发出通知,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5名原激励对象宋晓辉、赵小荣、赵万年、李静、王莹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75万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604,624,571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604,624,571元,公司将对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股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表:

  ■

  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董事李培峰先生、赵兰平先生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增加“专用车(通信车、指挥车、电源车、餐车、抢险救援车、洗消车、化验车、检测车、监测车、宣传车)”条款,并对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表:

  ■

  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将上述第二、三项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增加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通过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宋晓辉、赵小荣、赵万年、李静、王莹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75万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市场价的孰低值回购,因此本次回购价格按照其本人离职被批准当日的公司股票市场价与授予价格孰低值确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604,624,571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604,624,571元。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及作出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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