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红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红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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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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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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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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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授权延期的议案》,对《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中“决议有效期”及“授权事项”的期限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预案中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详见临2019-015《关于公司债授权延期的公告》。
(2)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股价不超过4.27元/股。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详见临2019-014《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2019-01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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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23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4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25)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24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4月18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3. 审查并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 审查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9-02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9-025
B股900903 大众B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大众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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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对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7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了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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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对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