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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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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贵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月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19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261号),并于2019年3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该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2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凯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2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19-02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在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等方面实现诸多突破,从而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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