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玉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铸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含30%)的项目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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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1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本行股东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派出董事冯建军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会议由董事长朱玉国主持,监事会监事长吴四龙,监事晏艳阳、尹恒、兰萍、贺春艳,董事会秘书杨敏佳,总审计师向虹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同意2019年5月21日上午10:0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1908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ICAAP)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合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行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合作,合作期限三年。在联合贷款中,本行按50%的比例出资,本行出资部分的贷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1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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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19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如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4、5、6、7、11议案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4、5、6、7、8、9、10、12议案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各议案内容详见本行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行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
(二)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7日-5月20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会议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3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长沙银行总行3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人:李女士,0731-89934772
传真电话:0731-84305417
(二)出席会议现场的人员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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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1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长沙银行总行召开。会议由吴四龙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本次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合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还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