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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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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正文中,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释义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去年同期数据进行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传福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9-03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审议并同意发布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确认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上述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邹飞先生及张然女士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9-03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俊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及审议并同意发布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确认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9-03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本次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新增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项目。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选择采用修改的追溯法,按租赁负债及调整之前确认的预付或计提租赁付款额后的金额确认使用权资产。此变更事项对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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