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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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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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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沪证专调查字2016110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6-276)。

  2018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9号),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2)。

  2019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5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52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53号),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截至本公告日,为推进本次立案调查结果的尽快出具,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从投资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经研究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已决定放弃申请申诉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涂国身先生已书面告知公司,为避免因听证程序而影响立案调查结果的及时出具,支持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维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其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书面申请撤回此前提出的听证申请,放弃就本案进行听证的权利,并已向证监会递交陈述、申辩的文件;当事人吴巧民先生已书面告知公司其已决定放弃申请申诉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周侠先生书面告知公司其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陈述、申辩的文件,已放弃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黄峰先生、邱忠成先生、朱晓东先生、殷承良先生、蒋志伟先生、常清先生已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书面申请撤回此前提出的听证申请,放弃就本案进行听证的权利,保留向证监会递交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

  部分相关当事人拟进行陈述、申辩,若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最终处罚决定将在陈述、申辩相关的程序后形成。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在此之前,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关于立案调查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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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19年1月31日、2019年3月30日分别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现将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为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59.00万元到-181,122.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

  二、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审计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2018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预约披露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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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签署完毕。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18580307L

  法定代表人:丁善幼

  注册资本:10088.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99号

  经营范围:建筑智能化、智能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安防系统、会议舞台灯光系统、室内装饰装修、户外景观及灯光、智能家居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器产品的销售、安装、维护;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的开发、销售、安装、维护;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科智能资产总额38,842.39万元,负债总额19,568.7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6,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568.77万元,资产净额19,273.6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7,310.86万元,净利润3,155.39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科智能资产总额40,529.57万元,负债总额18,568.2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568.29万元,资产净额21,961.29万元;2018年三季度营业收入20,274.01万元,净利润2,687.67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中科智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科智能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对根据《授信额度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而实际产生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5、2018-029、2018-04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26,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5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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