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3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向慧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所致。

  2、预付账款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49.0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大宗原材料采购做锁价预付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75.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所致。

  5、在建工程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164.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子公司购买土地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 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57.5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7、其他应付款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58.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和子公司超额业绩对价所致。

  8、应付债券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83.2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9、其他权益工具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减少82.9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10、资本公积2019年3月31日余额比2018年12月31日余额增加57.3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利息费用 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生额增加85.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利息收入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生额增加250.3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生额减少85.4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生额减少41.3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生额减少39.1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生额增加147.0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土地款所致。

  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生额增加285.8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生额增加115.6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借款业务所致。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19年1-3月发生额比2018年1-3月发增加59.0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 361号”文同意,公司10.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路转债”,债券代码“128041”。自2019年1月23日起,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2月22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盛路转债” 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盛路转债因转股减少 829,906,800 元(8,299,068 张),转股数量为 120,624,373 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 170,093,200 元(1,700,932 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26日和2019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2、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事项

  子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1,975 万元成功竞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 Q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子公司南京恒电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将作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建设用地,用于建设新一代军工通信设备生产、研发基地,有利于提升公司现有的产能和开拓市场,是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是满足公司 5G 毫米波有源电路产能的重要支撑,也是南京恒电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用地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和2019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3、关于公司预中标中国移动天线集采项目的事项

  2019 年 2 月 21 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公布了《中国移动2019年至2020年窄带物联网天线(第一批次)和滤波器智能天线集中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为“标包一:窄带物联网天线(第一批次)”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预计该项目采购框架金额约为2.60亿元(含税)。此次中标,体现了公司在通信行业领域的专业优势以及技术优势,有利于公司加深与运营商的合作,提升公司窄带物联网天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具体采购单位签署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以最终所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和2019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法定代表人:杨   华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