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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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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构成与上年度相比无重大变化,体现了公司战略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聚焦“通信设备、汽车电子、军工”三大业务,根据公司战略部署不断强化三大板块的业务构成,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1、通信领域

  “4G改变生活、5G改变社会”,5G商用步伐的渐近,使通信行业的发展推向了高潮,包罗万象的5G为社会带来的将不仅仅是接入速率的飙升,还将通过灵活的网络切片渗透到网络社会的各个角落,成为垂直行业数字化的利器和未来万物互联数字社会的基石。公司在5G战略上的布局,使公司产品和技术在5G通信网络发展的推动下逐步丰富和提升。目前公司产品线涵盖5G承载传输天线(E-band、V-band)、宏基站覆盖天线、室内分布天线与器件、微波天线、智能终端天线(Massive、Lampsite)、汽车天线等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通信天线产业链。公司针对5G发展进行多方位和多领域的布局,从无源天线到有源天线系统,从单一化产品构成到多样化的5G通信天线,公司以强大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实力抢占5G通信发展市场,努力赶超5G商用的步伐,提高公司在通信行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成为5G通信行业领域内的开拓者和践行者。

  2、汽车电子领域

  5G最大的应用将是移动状态的物联网,而移动物联网最大的市场可能是车联网。汽车、家居的联网化,将是5G应用的增量红利。2018年汽车电子行业的产品技术不断推陈出新,企业之间的竞争白热化,企业发展的机会与挑战并存。公司汽车电子领域致力于汽车智能电子装备产品和智能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推出前装和后装新产品,同时不断延伸和拓展车辆智能产品,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与服务。前装主要产品包括娱乐系统类、仪表及智能驾舱类、电吸门和其他类产品如流媒体后视镜、电尾门、氛围灯等;后装主要包括导航类、IKE类、智能进入等,其中,导航类不同等级产品主打不同市场,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IKE类致力于中高端豪华车产品的开发投入并开始批量供货。合正电子的智能电吸门项目,通过投入研发资金,打破技术壁垒,创建了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电吸技术体系,同时,自主研发了“D.C.驱离技术(SADrivingClutch)”,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合正电子以品质实力和技术创新说话,具有汽车电子产品、车载音响、导航、车载电脑以及DA智能互联导航产品完整的开发设计能力,凭借在前装市场的发展优势,审时度势,通过技术创新和过硬的产品质量进入后装市场,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技术实力和特色品牌,合正电子以创新者的角色和活力,努力让公司产品成为国民化品牌,打造智能化的国民汽车用品。

  3、军工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进行了军工业务的布局和拓展,成功收购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使公司军工毫米波产品以20GHz为分界点向上、下延展,实现全频覆盖,应用场合从机载、舰载向各类弹载扩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军工领域的业务。南京恒电致力于微波混合集成电路及相关组件的设计、开发、生产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雷达和电子对抗、各类微波器件、多功能微波组件、小型分子机和芯片研究、5G有源相控阵天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弹载、机载、航载、地面等多种应用平台。2018年南京恒电完成军工保密资质三级向二级的晋升,这意味着南京恒电从原有单纯的微波组件的设计、开发、生产与服务向子机系统及大型武器装备的微系统集成开发迈进了一大步,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竞争能力和产品的利润空间,强化了南京恒电在大型武器装备研发中的参与度。南京恒电积极以军民融合国家战略为指引,充分把握5G产业快速发展趋势,加大5G毫米波有源相控阵天线的研发力度,开展军民两款产品研制,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成都创新达是一家专业从事军用高科技微波技术领域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其微波产品在航天弹载、航海舰艇、通讯、遥感遥测、各类雷达、电子对抗等高科技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产品性能具有显著优势。成都创新达的并入,不仅在大规模微波混合集成电路、模块集成电路技术的研究开发上与南京恒电进行有效的互补和融合,同时,也能服务于公司通信天线业务,是公司在 5G 移动通信核心技术—有源相控阵天线的技术保证。南京恒电和成都创新达凭借各自在有源相控阵雷达方面的技术积累和掌握的毫米波微组装工艺,积极响应国家军民融合和5G大开发战略,促进公司在5G通信核心技术方面发展的飞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出具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我国制造业发展环境稳中有变。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国内经济延续稳中求进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稳抓三大板块业务的深度发展,积极拓展和完善产业链,成功收购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加强公司在军工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为提升公司的整体综合实力保驾护航。

  通信领域,工信部信息通信行业“十三五”规划明确“十三五”末5G启用商用服务目标,设立“5G研发和产业推进工程”,并强调推动5G支持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应用融合创新发展。公司以5G发展为契机,狠抓5G通信网络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运用,积极布局和研制5G通信天线,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强5G、物联网等技术的研发投入,取得了重大突破。报告期内,公司中标中国移动窄带物联网天线集采项目,体现了公司在通信行业领域的专业优势以及技术优势。公司的窄带物联网基站天线、物联网终端产品、5G承载网传输天线、有源相控阵天线等产品获得客户的普遍信赖与支持,为公司未来在5G通信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和产品支撑,也增强了公司在通信行业的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

  汽车电子领域,伴随5G通信技术和车联网的快速发展,以5G带动的新一轮科技浪潮不仅局限在智能手机和通信天线方面,还将扩张到新的入口——汽车、家居,未来5G通信技术在车联网场景的应用将使车联网拥有更加灵活的体系结构和新型的系统元素(如5G车载OBU、5G基站、5G移动终端、5G云服务器等),推动着车联网的发展改变人类的交通和通信方式,促使车辆向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方向发展,未来的人机交互也将朝着时间更长、层次更深、频率更高的方向发展。合正电子持续推进在车联网、智能驾辅、人机交互等方面的发展,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的市场竞争力。2018年是合正电子业务转型升级和客户资源优化的重要一年,通过战略性调整客户资源和产品丰富升级、技术创新,合正电子取得了上汽一级供应商资格,并为双方合作车型配套供应一系列汽车电子产品。同时,公司新建行业最先进的NPM-W双轨SMT智造线,提高公司高精度产品服务能力和满足高端客户需求的能力,为公司吸引了更多优质的客户,提升了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发展优势。

  军工领域,南京恒电坚持技术为本,通过多年的积累,与客户建立了充分的信任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十三五”进入后半程,受益于军民融合和军改的逐步落地,报告期内,南京恒电围绕我国新形势下的强军战略目标和装备技术发展新趋势,在小型化、数字化上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研究多通道微波信号宽带变频技术,在结构小型化条件下进行多通道设计,成功开发了开关滤波器组芯片、多功能混频器芯片、高IP3中频放大器等一系列微波芯片,充分发挥了LTCC电路结合微波套片的技术优势。在生产装配上,推广了LTCC基板锡膏印刷装置工装等技术应用,促进了工艺水平的提升。同时,着力开展频率合成技术的相关研究,提高公司小型化产品的设计能力。报告期内,南京恒电被评为“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还获得了江苏省明星企业称号。

  2018年公司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1,417,384,346.38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7.93%,实现营业利润135,913,223.11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1.30%,实现利润总额136,190,176.19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131,496.67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0.2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①军工板块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

  根据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对公司军工板块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A、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客户不断优化,为更加客观、合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特点和管理实践,对公司军工板块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公司目前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通信板块、汽车电子板块和军工电子板块,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一直以来较为谨慎。2015 年公司收购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扩大了公司军工板块规模,强化公司在军工领域的业务布局。2016 年与 2017 年公司军工板块收入占公司收入分别为 15.88%与 24.44%。按照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计算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6.32%和 3.85%,计提比例偏高。

  从收购后的整合情况来看,南京恒电超额完成三年业绩承诺,经历近三年双方在业务、技术、人员、财务等各方面的整合协同,公司对南京恒电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法、应收账款账龄及回款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深入了解,市场和客户对南京恒电认可度较高。

  基于军工企业收款周期长但风险较小的实际情况,公司认为,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军工板块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如实反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升级后客户群在质量和信用特征方面的变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拟对公司军工板块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变更前公司军工板块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

  变更后公司军工板块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

  ②会计估计变更开始适用时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③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本年度净利润增加数为2,625,021.53元。因未来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难以预估,故无法预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未来期间损益的影响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创新达从2018年11月份开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杨   华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4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长杨华先生代表董事会作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马云辉先生、梁黔义女士、彭晓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数据分析说明。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24,048.83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302,404.88元。

  1、本次董事会决定按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公积金5,151,202.44元。

  提取公积金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86,936,920.26元。

  2、公司拟以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30元(含税)现金红利,2018年度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前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盛路转债”转股期,截至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盛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5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6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1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嘉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 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数据分析说明。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24,048.83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302,404.88元。

  1、本次董事会决定按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公积金5,151,202.44元。

  提取公积金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86,936,920.26元。

  2、公司拟以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0.30元(含税)现金红利,2018年度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前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盛路转债”转股期,截至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盛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82元。 截止2010年7月5日,本公司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立信大华验字[2010]07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净额为430,025,000.00元,根据财会[2010]25号文,对相关上市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3,055,347.26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28日将调整金额3,030,347.26元从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23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3,876,843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实际配套发行股份数量为7,619,047股,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00元/股。2014年8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31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14年8月8日,公司本次配套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87.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399,327.23元,募集资金净额148,600,659.77元。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87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0,507,302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实际配套发行股份数量为20,507,302股,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01元/股。2015年12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648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15年12月17日,公司本次配套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6,799,999.02元,扣除发行费用13,354,119.91元,募集资金净额253,445,879.11元。

  本公司三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835,101,886.14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1,00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13,300,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986,700,000.00 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650,0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5,050,000.00元。2018年7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

  (二)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1、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867,144,662.4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693,000.33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373,982.38元,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98,964,084.2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63,527,981.6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68,180,578.29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产生净收入32,042,776.35元,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474,016.3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849,755.40元,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849,755.4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累计产生净收入7,376,993.88元,其中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7,376,993.8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86,577,238.4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于2010年7月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南陶支行、建设银行佛山市三水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交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中国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4年8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5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4月,本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月牙湖支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7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中国建行银行佛山山水一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项目账户(账号:755917632510218)的初时金额254,499,999.02元,扣除尚未支付发行费用1,054,119.91元后为253,445,879.11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招商银行佛山三水支行项目账户(账号:755917632510707)的初时金额385,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发行费用1,650,000.00元后为383,350,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381,070,374.91元,扣除尚未支付发行费用550,000.00元后为380,520,374.9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6,373,982.3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849,755.4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30,693,000.3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2010年12月18日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693,000.33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意见、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8月2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投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合计7,822.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8月24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上述议案。2018年8月24日,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8年8月24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了上述议案。2018年9月12日,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尚未结项,未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6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0,025,000.00元,根据财会[2010]25号文,对相关上市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3,055,347.26元,超募资金总额为246,555,347.2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63,527,981.65元,截止本期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268,180,578.29元。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2014年1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6,013.36万元超募资金进行微波实验车间项目建设;拟使用超募资金5,059.00万元及截止201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1,368.58万元,合计6,427.5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2018年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投资金及后期利息收入合计7,822.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期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0.00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986,577,238.48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

  ■

  ■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华先生、董事郭依勤先生、董事杨振锋先生、财务总监杨俊女士、董事会秘书陈嘉先生、独立董事彭晓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28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下发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现调整列报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原列报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现调整到“交易性金融资产”。

  3、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4、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2019年期初数无须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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