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600919)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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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行长季明,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罗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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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化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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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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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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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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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可转债发行。2019年3月14日,公司启动A股可转债发行工作,发行数量2亿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200亿元;4月3日,在上交所挂牌,简称苏银转债,代码110053。详细情况可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准则)。按照财政部的实施要求,本集团自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2日的相关公告。本期起本公司按照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未重述2018年末及同期可比数,就相关数据影响调整了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2.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本集团自2019年起执行,未重述2018年末及同期可比数。
四、 补充财务数据
4.1 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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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存款含保证金存款、财政性存款、国库存款等。
4.2 资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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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母公司杠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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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流动性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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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补充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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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五级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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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附录
5.1 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