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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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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19-3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岩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雪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指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拟用于实时智能审核平台建设项目。

  期间,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2月8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并于2017年1月19日,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77号),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2017年10月31日,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因在2017年5月至11月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中止审查申请,非公开发行事项暂时中止。2018年1月1日,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2018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18年4月4日,证监会召开初审会,于4月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公司再次向证监会申请了中止审核。目前该事项处于中止审核状态。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第十届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2月10日、2017年02月18日、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01日、2018年01月01日、2018年01月16日、2018年06月13日、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1月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自2018年6月起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9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3267%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厦门云顶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0%股权。

  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9号】。公司于4月24日按照问询函要求向深交所报送了相关说明材料,并对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3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修订稿)。

  3、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拟自2018年7月12日起至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的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本数),交易价格不高于非公开发行的价格35.44元(含本数)。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6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海恒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31,369,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4%。截至目前,中海恒自2018年8月7日起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累计增持金额共计100,004,125.04元。

  中海恒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35,702,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2%。后续中海恒将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具体增持进展情况详见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9月4日、2019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69、2018-71、2018-72、2018-77、2019-02)。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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