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33 公司简称:爱柯迪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建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海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晓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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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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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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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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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将前期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新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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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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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755,834,432.46元,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80,276,829.86元,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8,027,682.99元后,扣除2018年度利润分配194,451,200.00元,2018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93,632,379.33元。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考虑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拟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50,3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3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195,587,400.00元(含税),占2018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1.78%。结余部分798,044,979.33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以后年度分配。2018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息派发事宜。详细内容见2019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6)。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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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26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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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77号四楼爱柯迪学院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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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王振华先生,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胡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张建成先生、常务副总经理俞国华先生、副总经理盛洪先生、财务总监奚海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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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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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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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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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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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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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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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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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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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洁、朱培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27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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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77号四楼爱柯迪学院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盛洪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长张建成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董丽萍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助理。其任期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三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柯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简历:
1、盛洪先生: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1994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ALSTOM商务发展经理;1999年12月至2007年1月,任Tomkins首席代表及采购总监;2007年1月至2015年7月,任爱柯迪有限商务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爱柯迪有限董事。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盛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董丽萍女士:女,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参加工作,从事销售工作;2003年12月至今,先后任公司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丽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28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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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77号四楼爱柯迪学院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经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