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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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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2  公司负责人赵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4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8名。董事徐刚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华婉蓉女士代为投票表决;董事吴海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丛亚东先生代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徐雁清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十一科技为部分下属公司新增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担保方式的变动未增加十一科技的担保额度,仅为担保方式的增加。基于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贷款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的孙公司江苏兴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扬州惠元100%股权质押贷款银行用于担保扬州惠元的银行借款、十一科技的子公司无锡十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华元100%股权质押给贷款银行用于担保镇江华元的银行借款。本次担保方式增加后,对于扬州惠元担保方式由十一科技的原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扬州惠元100%股权质押担保;对于镇江华元的担保方式由十一科技的原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镇江华元100%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变。议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部分下属公司新增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6)。

  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担保方式的增加,系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未增加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方式增加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5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士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部分下属公司

  新增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被担保人为十一科技下属的两个光伏电站公司,分别为扬州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镇江华元”)。

  ●本次担保未增加十一科技的担保额度,仅为担保方式的变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十一科技本次拟为扬州惠元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拟为镇江华元提供2,200万元的担保。前述的担保的担保方式均为由原拟采用的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各自100%股权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相关情况概述

  基于下属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极国贸及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决议十一科技为其下属公司扬州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惠元”)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为下属公司镇江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镇江华元”)提供不超过2,200万的信用担保。相关情况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极国贸及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基于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的相关要求,十一科技的孙公司江苏兴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扬州惠元100%股权质押给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用于担保扬州惠元的银行借款、十一科技的子公司无锡十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华元100%股权质押给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用于担保镇江华元的银行借款。本次担保方式的变动未增加十一科技的担保额度,仅为担保方式的增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十一科技下属的两个光伏电站公司,分别为扬州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镇江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二、本次担保方式新增事宜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十一科技为部分下属公司新增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的议案》,同意了本次担保方式的新增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担保方式新增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尚未实施本次担保事宜,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本次担保方式变动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方式变动为,对于扬州惠元担保方式由十一科技的原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扬州惠元100%股权质押担保;对于镇江华元的担保方式由十一科技的原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镇江华元100%股权质押担保。仅为担保方式的变更,十一科技对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担保额度保持不变,未发生增加。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方式的增加,系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未增加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方式增加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方式增加事项属于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未增加十一科技的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十一科技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子公司十一科技对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增加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29,643,584.58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8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94,328,606.84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9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

  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就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承债式收购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本次交易”)发布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0)。本次交易协议已签署并成立,协议主要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国有资产投资的行为审批手续及评估备案手续并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权收购协议》正式生效。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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