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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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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余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7号

  债券代码:135466         债券简称:16天风次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天风次”次级债券赎回结果及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

  ●赎回价格:104.9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5月13日

  ●赎回数量:人民币 580,000,000元(5,800,000张)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民币 608,420,000元

  ●赎回款发放日:2019年5月13日

  ●摘牌日:2019年5月13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债券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次级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6天风次(135466)

  (四)债券期限、规模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3+2),第3年末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规模5.8亿元;票面利率为4.9%。

  (五)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票面利率调整:发行人有权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第3年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方式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至第5年存续。

  (六)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七)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10日。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11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5月11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利息不另计)。

  (十一)挂牌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十二)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发行“16天风次”债券,2019年5月11日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次级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二)公司决定行使“16天风次”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天风次”债券全部赎回。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6天风次”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2019年4月11日)及三次提示性公告(分别为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6日)。其中:

  1.赎回登记日和赎回对象:2019年5月10日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天风次”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104.9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三、本期债券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期债券赎回的结果

  2019年5月13日为“16天风次”(135466)的停牌起始日。2019年5月13日,“16天风次”(135466)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期债券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数量:人民币 580,000,000元(5,800,000张)

  2.赎回兑付的总金额:人民币 608,420,000元

  3.赎回款发放日:2019年5月13日

  (二)本期债券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债券本金赎回金额为580,000,000元,占“16天风次”发行总额580,000,000元的100%,同时兑付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28,420,000元,共计影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608,420,000元。公司已做好资金安排,本次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四、本期债券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2019年5月13日起,公司的“16天风次”(135466)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摘牌。

  五、本次付息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联系电话:027-87611718

  邮政编码:430071

  (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丹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三单元

  联系电话:010-88321670

  邮政编码:100044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 聂燕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68870172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询本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8号

  债券代码:136501         债券简称:16天风0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天风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上调

  和回售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代码:100945

  ●回售简称:风01回售

  ●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回售申报期: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4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6月20日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债券票面利率由3.37%上调为4.18%

  特别提示:

  1、根据《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6天风01”,代码“136501”。

  (三)发行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五)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7%。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6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19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十一)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二)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将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 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 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三)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四)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3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3.37%,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末,本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0.81个基点,即自2019年6月20日起至2021年6月19日止,债券票面利率为4.1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一)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45           回售简称:风01回售

  (二)回售登记期: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4日。

  (三)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四)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五)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六)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6月20日。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七)本公司将于2019年6月20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四、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网点。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赖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电话: 027-87611718

  2、主承销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江艳、郑云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电话: 010-88027168

  3、债券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聂燕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9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余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执行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

  表决结果:赞成【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1162                           公司简称:天风证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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