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35 公司简称:楚天高速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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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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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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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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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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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5月24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黄石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交投”)按持股比例共同为控股子公司湖北楚天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5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8-025)。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统借统还方式,为鄂东公司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贷款16,000万元,黄石交投按照出资比例(10%),为鄂东公司提供1,600万元的按份担保,贷款期限自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
2、2019年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5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01)。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完成了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票面利率为4.3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16)。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号)核准,公司向北海三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北海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张旭辉、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及张建辉(以下简称“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90,085,929股,用于购买上述人员(单位)所持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公司与上述12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中的35,308,078股自2019年2月22日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2.043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2019-00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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