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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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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27,401,036股(总股本1,341,296,921股扣除13,895,885股库存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控股平台型的上市公司,下属主要经营主体的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主要为高档酒店、大型企业、政府机构、跨国公司、大型房地产项目等客户提供装饰设计和施工综合解决方案及承建管理服务,业务范围涵盖:装饰装修工程、幕墙钢结构工程、集成智能化工程、建筑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安防技术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展览展会工程和医疗设备工程。承接的项目分为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幕墙装饰以及其他工程四类,其主要包含了高端酒店、写字楼、展馆、轨道交通、机场、医院、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和商场等多种业态项目类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继续围绕“做强建筑装饰、深耕一带一路、培育高新产业”三大主线开展企业经营活动,坚持纵深发展综合建筑装饰业务的战略定位,通过不断整合资源、锐意进取,在主营业务上精益求精,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建筑装饰市场上已形成公共文化工程、体育场馆工程、高档酒店工程、机场地铁工程、医院装修工程、智能家居工程六大拳头产品。继续贯彻执行: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经营理念,从市场的深度、广度和高度综合立体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并在国际经济环境面临不确定因素增多的背景下,对深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进行优化调整,继续夯实海外业务平台,进一步推动海外业务的稳健发展;持续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探索AR技术与装饰业务、建筑设计相结合,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往战略纵深方向延伸和发展。同时,随着建筑装饰行业对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BIM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形成以“BIM+VR”、“BIM+三维扫描”为核心的可视化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以可视化设计、信息化施工为一体等新的装饰解决方案,促进公司发展理念和产业生态体系的融合。

  (二)行业情况概述

  1、行业特点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主要经营实体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中的建筑装饰行业。建筑装饰业是建筑行业的一个分支,是改善建筑居住环境、优化建筑物外观和品质、完善建筑物物理性能和使用功能的一个行业类别。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建筑幕墙、公共建筑装修和住宅装修三大类。与其它行业相比而言,装饰装修行业不属于一次性投入和消费(服务),它具有重复循环实施的行业属性。每个建筑物在其主体结构完成直到整个使用寿命的周期中,都需要进行多次装饰装修和维护保养。因此,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具有乘数效应和市场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

  此外,建筑装饰行业有一定的季节性。通常,业主方在上半年进行工程项目预算制定,随后实施发包,因此可能导致第一、二季度的项目开工较晚,第三、四季度由于临近年关业主方要求结算、现场施工工人年底返乡等因素,较多项目在年底竣工或结算,所以第三、四季度工程完工比率、结算额相对较高,整体业务在年度内呈现前低后高的特点。

  2、行业发展情况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由于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带来的各类基建工程、房屋住宅、公共建筑大量开工建设,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同时国家不断推进的对外开放政策也为建筑装饰行业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发展海外业务提供了强劲的动力,根据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等相关数据,预计2015-2020年6年间,全国建筑装饰每年总需求将达到3.51万亿元到5.94万亿元,总需求年复合增速约11.09%(数据来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未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和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高、“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落实,以及国家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大力支持等,建筑装饰行业也将得以持续发展和成长。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的引导以及行业协会的规范,中国建筑装饰市场逐步成熟,行业企业过度分散的状况日益改善,并逐渐涌现出一批资质高、规模大、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大中型企业,并凭借自身优势不断提升综合实力、谋求新发展。因此,我国的建筑装饰行业未来发展仍然前景广阔。

  3、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①总体来看,行业外生性增长动力仍在,内生性增长动力仍然强劲

  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存在重要影响,其市场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关联度较高。近年来,尽管全球主要经济体均出现经济发展放缓的情形,但受益于中国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等应对措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仍保持较稳定的增长速度;在深化经济体制与结构改革中,城市中大量既有建筑的改造性装修工程量大幅度增加,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带来的城市住宅改造性装修工程量稳步增长,存量建筑的节能减排装修改造工程量有较快增长,在行业内生性增长因素的稳定发力下,建筑装饰行业仍能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②国家政策将对行业发展带来重要驱动

  首先,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拉动行业需求。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率显著提升,但还是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各级政府在交通、市政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医疗、教育、体育等公共福利的投资,都将为建筑装饰业提供发展机会。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编订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而城镇化率每年平均增长1个百分点,每年将新增城镇人口1,300万,以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30平方米测算,每年带来3.9 亿平方米的新建住房需求,按每平方米产生600-1,000元的基础装饰费用保守估算,由此将带来每年2,400-4,000亿元的住宅装饰市场需求。此外,在全面协调发展的政策要求下,“美丽乡村”建设也为建筑装饰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

  其次,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与优化将极大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期的第三年,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理念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装饰行业也将呈现新的发展特点。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以及国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任务目标,将极大促进建筑装饰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同时,二、三线城市的商业贸易、旅游业快速发展,也带动了写字楼、商业中心、星级酒店、购物广场以及旅游地产等商旅配套的新建和改造,这在给建筑装饰行业带来需求的同时,也因为其高品质要求而提高了装饰行业的完工水平。

  然后,绿色环保和创新科技理念得到重视和推广。绿色环保是人们对美好环境追求的必然趋势,而创新技术是实现绿色环保目标的必要条件,随着绿色环保和科技创新越来越得到国家及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推动,绿色环保与科技创新为一体的行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成为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共识。住建部发布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作为我国现阶段绿色工业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依据,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加快建筑业技术进步。

  最后,国家出于节能环保的战略考虑,正大力支持住宅精装修产业化。住宅精装修具有节能、环保的特点,但我国住宅精装修行业起步较晚,发展历程尚短,消费者对于精装修住宅的认识程度参差不齐。随着国家住宅精装修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精装修对商品房销售存在的附加值影响。如在2013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出要推动建筑工业化,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各重点省市也陆续出台了要求、鼓励住宅精装修后再行销售的政策文件。目前国内主流房地产开发商均大力发展精装修住宅,重点城市的新楼盘中精装修比例逐步提高,消费者对于精装修房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精装修住宅的比例正在逐步提升,但与主要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精装修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③“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深入推进,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整体呈现增长态势,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其中,装饰公司紧抓“一带一路”契机拓展海外业务,跟随建筑央企“走出去”步伐,建筑装饰企业或独立承揽海外工程项目,建立海外合作关系,以及相关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民企同步开放优惠政策等,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于2019年2月18日正式发布,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国家大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是建筑装饰行业持续发展的宝贵机遇。

  ④消费结构升级推动行业发展转型升级

  全球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将带动消费结构的升级,健康、节能、环保将是未来住宅装饰行业的发展主流和市场取向。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及绿色健康生活理念的普及,人们在进行装饰装修时,除了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功能外,对节能环保、美观、个性化等需求也不断提升。同时政府近年来也陆续出台了相关室内节能和环保方面的管理措施,因此,健康、节能、环保已经成为住宅装饰行业的新风向。同时,随着国家对于建筑工业化、现代化的全面推进,顺应建筑装饰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过程管理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节能环保装饰更将被大量推广应用,进一步拓展了建筑装饰企业的发展空间。

  ⑤定制家居、智慧装饰成为建筑装饰行业的新方向

  受益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快速提高、80后和90后逐渐成为家居产品主流消费人群以及小户型住宅占比的持续提升,定制家居产品凭借对家居空间的高效利用、能充分体现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现代感强等特点,已逐渐被主流消费人群接受。同时,全屋定制对于企业减少库存和全行业实现按需生产、减小成本、避免产能过剩问题也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全屋定制也是家居行业的发展潮流。目前我国定制家居品占家居品整体市场份额仅约20%,远低于发达国家60%左右的市场份额,未来定制家居品渗透率仍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与此同时,智能家居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成为家居工业转型升级以及产业融合发展的主流趋势。“十三五”期间,我国智能建筑及智能家居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处于二者之间业态的智能装饰业未来的市场前景巨大,包括新增建筑的智能化、既有建筑的智能化改造和系统升级,以及智能系统的运行维护等三个市场。智慧城市建设,将成为建筑装饰行业未来很长一段时期重要的业务类型之一。

  ⑥租赁市场空间广阔,装饰行业受益于长租公寓发展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以引导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显示了政府层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预计未来较长时期内,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将会一直是住房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租赁公寓的长期政策利好基本面将不会发生变化。对于长租公寓这一市场而言,其非常适合全装修,其全装修率预计可达100%。对于长租的装修,装修风格基本保持一致,这将大大提升施工效率,减轻施工人员压力,而建筑材料的大批量统一采购也将有效降低其成本。对于长租公寓而言,房屋装修频率明显加快,对于私人住宅,首次装修之后长期不会进行再装修,而对于长租公寓,一次甚至几次出租之后需要对房屋的装修进行维护,以便进行下一次出租,否则会影响出租以及租金的价格。长租公寓兴起后,住宅全装修将迎来一个广阔的市场空间。而对于长租公寓的装修,全装修龙头企业拥有更高效的供应链体系,与大型地产商拥有更好的合作关系,装修标准化的长租公寓也更偏向选择全装修的龙头企业进行装修,龙头企业未来在长租公寓装修市场也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2)不利因素

  ①企业规模偏小,行业组织化程度低,竞争不够规范

  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起步较晚,行业内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与国际大型建筑装饰企业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截至目前,虽然目前已有部分大型装修装饰企业开始实现工厂化、产业化以及实现企业联盟与协作,但比例仍然较低,行业内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技术、资金等实力较弱,标准化水平较低,行业整体运行效率较低,仍然缺乏国际市场竞争力。

  ②民营企业融资较难,影响行业发展

  由于行业特点,建筑装饰企业在招投标阶段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项目中标后需支付履约保证金、垫付部分前期材料款、项目施工过程中支付保证金、工程周转金及施工完成后的质量保修金,项目的运作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但是,国内建筑装饰企业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融资较为困难,运营资金相对紧张,对行业内企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

  ③宏观经济增速下调以及房地产调控

  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及行业下游房地产调控都会影响建筑装饰行业的增速。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近年来经济增速的放缓对行业的增速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可能导致住宅精装修业务订单的下滑,进而影响行业增速。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宝鹰建设作为公司最重要的经营主体,成立于1994年4月,是我国最早一批从事建筑装饰工程业务的企业之一,也是全国领先的综合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商,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中拥有最齐全专业资质的企业之一,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位居全国公共建筑装饰行业领先位置。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100强企业”、“中国建筑业最具成长性100强企业”,所属商标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全国公共建筑装饰行业为数不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近年来,公司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排名中位列前五,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竞争中处于第一梯队。

  凭借着雄厚的实力和竞争优势,近年来公司连续参与了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深圳大运会体育场馆、京基大梅沙喜来登国际酒店、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港珠澳大桥等一系列经典工程的建设,并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工程幕墙奖、省市级优质工程奖(施工、设计)奖等共计上百项次,报告期内,公司连获深圳市长质量奖及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广东省优秀企业等荣誉,并入选了首届“深圳品牌百强”企业名单。此外,公司在深耕“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国际品牌声誉的塑造和积淀,因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中突出的业务表现而获评“中国走进东盟成功企业”、“中国最佳海外形象企业”,公司的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水平、国际商业经验和能力、财务稳定性已得到了海外市场的高度肯定和认可,已然成为我国在全球建筑装饰行业少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古少明先生控股的公司,古少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了所持有的宝信投资股权,转让后古少明先生不再持有宝信投资股权,2019年2月22日,古少明先生与宝信投资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解除了双方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及2017年6月30日为16宝鹰01债及17宝鹰01债分别出具了《信评委函字[2016]G090号》及《信评委函字[2017]G303-1号》信用等级通知书,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两次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AA。该信用级别显示了公司不能偿付应付债券的风险较低,债券安全性较高。

  2、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对16宝鹰01债出具了《信评委函字[2017]跟踪375号》信用等级通知书,评级结果为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宝鹰01的信用等级为AA。

  3、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对17宝鹰01债出具了《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335号》信用等级通知书,评级结果为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7宝鹰01的信用等级为AA。

  4、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了《信评委函字[2019]G086号》信用等级通知书,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总体经营情况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深化,国民经济增速有所放缓,建筑装饰行业也由快速增长调档到稳定发展。在国内外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面对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等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上下紧紧围绕三条战略主线展开各项工作,同时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实现了主营业务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5,582.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10.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25,203.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5,523.14万元。

  现将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1、新形势下砥砺前行,主营业务迈上新台阶

  在2018年严峻的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下,根据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公司进一步推动建筑装饰主营业务发展,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区域市场,努力开发和培育高端客户,稳步增加业务来源。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入贯彻“工匠精神”与精品化工程之路相结合、以“工匠精神”塑造宝鹰经典工程的经营理念,在设计、装饰、施工中稳步践行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完善规范和标准,致力于提供品质化的服务和产品,缔造宝鹰工程精品。凭借过硬的专业水平和优秀的实干、创新能力,以及多年来积累的成果和声誉,参与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和港珠澳大桥的人工岛项目的建设,在不断提质增效的道路上锐意进取、砥砺前行,推动主营业务迈上新的台阶。

  2、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强化公司高端品牌效应

  公司不断深入贯彻以“工匠精神”塑造宝鹰经典工程的经营理念,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与多家高端客户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不断获得高端客户的品牌认可。因公司高端客户在工程体量、款项支付、利润水平、施工配合、品牌宣传等方面具有有利因素,而且准入门槛相对比较高,对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提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在服务高端客户方面的资源、技术、管理、经验、先发优势,努力开发和培育更多高端客户,稳步增加业务来源,使其成为公司主要的业务构成部分。

  3、强化公司设计领域能力,引领主营业务全方位扩展

  公司以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使命,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理念,专注于向客户提供建筑工程设计和相关咨询服务,以公司旗下设计研发中心、高文安设计两大专业设计平台为基础,不断强化公司在设计领域的能力,从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机电设计、幕墙设计、软装设计到工程管理与施工、产品采销、品牌传播,不断完善全设计产业链模式,并以设计为先导引领公司主营业务全方位扩展。报告期内,公司在建筑工程设计领域获得众多认可,设计团队在第八届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中荣获“2017年度中国建筑装饰杰出酒店空间设计机构”奖、“中国建筑装饰设计金奖”、“2018中国十大杰出建筑装饰设计师”称号等奖项和荣誉。

  4、夯实海外平台,推动海外业务稳步发展

  公司持续关注各海外区域经济动向,加强对海外市场的分析研究,培养国际化团队,对已有投资布局的国家、地区开展深层次的调研和项目挖掘,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发挥海外业务平台优势,深耕优质海外市场。同时,在当前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公司加强对海外业务资源的梳理和优化配置,努力夯实海外业务平台,集中优势资源,稳步推动海外业务发展。

  5、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扩大智能信息化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培育高新产业。为更好地发挥数据与科技在公司主营业务中的作用,公司努力推进各专业BIM模型的精细化创建及可持续设计,已形成以“BIM+VR”、“BIM+三维扫描”为核心的可视化信息技术,并在与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建筑装饰业务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同时,公司积极探索AR技术与公司装饰业务的结合,与太平洋未来科技(深圳)公司合作打造了马六甲首个“AR人文空间”,助推其“AR+旅游+导航+购物+体验”商业模式的形成,并就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卡乐星球欢乐世界主题公园的AR互动系统展开合作,对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此外,为提升公司业务智能化水平,公司在确保主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积极探索家居宅配定制业务,与公司主业有机联动,进一步打开公司的利润成长空间。

  6、努力探索团队激励机制,提高凝聚力和竞争力

  公司努力探索和实施各项激励措施,完善共享共担机制。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为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期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7、认真梳理投资并购业务,优化投资团队建设

  在当前国内外复杂经济环境下,公司对投资原则、投资范围、投资方式、投资跟踪、投资收回及转让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地梳理,进一步优化投资管理团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投资并购的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评价等,完善并购整合中的各项措施,通过加强投前、投后管理,切实提高公司投资并购的整合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为自主承揽业务、自主组织设计或/和施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质量控制情况

  一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打造“质量宝鹰”的口号,在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公司已然形成了自身特色及优势,并取得了良好的声誉。

  1、质量控制体系

  在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安全健康认证标准,建立并运行了涵盖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在内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一流的项目施工管理体系,通过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定期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强化监督考核等多种途径,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此外,公司科学制定了如《建筑装饰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管理》、《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等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对施工材料、施工过程、工程资料等关键环节加以有效控制。

  2、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人员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的施工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合格的施工团队和班组。工程管理部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和制定施工计划,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委派负责,包括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施工员、仓管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由项目经理负责统筹管理,为确保施工质量,公司要求全部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而保证施工管理的有效性,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2)施工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决定了施工质量的优劣。从施工开始阶段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会同项目部先对图纸进行深化、熟悉、了解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充分运用公司的先进技术对存在的施工问题进行攻关解决;在施工完成后,通过售后服务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3)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规定采购材料必须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对于与公司有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主要包括以石材、板材、钢材、油漆等需求量较大或金额较大的各类建筑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采购模式。公司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从供应链信息系统中挑选供应商进行采购。产品加工过程中严禁不合格的产品进入下道工序。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通过实施上述控制措施,公司“质量宝鹰”的品牌日益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诸多工程项目获评全国优质建筑工程奖(鲁班奖)、全国优秀装饰工程奖、广东省安全文明施工示范项目等荣誉称号。报告期内,公司连获深圳市长质量奖、罗湖区区长质量奖以及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广东省优秀企业等荣誉,并入选了首届“深圳品牌百强”企业名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该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6月15日开始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2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7户,减少6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古少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3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5,582.03万元,同比下降4.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10.96万元,同比下降22.26%。

  具体数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5,109,642.3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0,247,932.47元。

  董事会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后,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341,296,921股,扣除13,895,885股库存股后的股数1,327,401,0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33,185,025.9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根据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8,279,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73%,支付的总金额50,022,345.26元(不含交易费用)可视同为公司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将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公司股份回购支付金额及现金红利金额合计83,207,371.16元,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确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为本公司授信不超过10亿元,为子公司授信不超过120亿元)。公司使用该授信的方式为信用方式。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实际各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拟为宝鹰建设之全资子公司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1)、《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合作,公司认为该所是一家拥有高素质专业队伍,从业资质齐全,执业经验丰富,内部管理严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升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选择恰当理财标的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2)。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公告编2019-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4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3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数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41)、《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公告编2019-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和调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9-04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财务概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9]48500005号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85,109,642.3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0,247,932.47元。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341,296,921股,扣除13,895,885股库存股后的股数1,327,401,0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33,185,025.9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根据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8,279,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73%,支付的总金额50,022,345.26元(不含交易费用)可视同为公司2018年度的现金分红,将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公司股份回购支付金额及现金红利金额合计83,207,371.16元,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18%。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上述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等规定和要求,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拟发生担保额具体内容如下:

  1、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鹰建设”)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2、拟为宝鹰建设之全资子公司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宝鹰国际建设”)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3、在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期限以本公司向银行出具的担保书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各子公司的获配担保额度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4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东部工业区F1栋107C号

  法定代表人:古少波

  注册资本:68,000万元

  经营范围: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生产、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安装;建筑装饰石材加工、销售及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服务;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的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股东情况: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9.76%股权;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0.24%股权。系公司合并控股100%之全资子公司。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96,523.33万元,净资产288,332.37万元,负债总额608,190.96万元,资产负债率67.84%。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32,323.79万元,净利润55,280.97万元。

  2、宝鹰国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8日

  住所:香港新界火炭坳背湾街26-28号火炭工业中心1405房

  法定代表人:古朴

  注册资本:10000万港币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投资、商业贸易投资、教育基础设施及其咨询服务;投资实业;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宝鹰建设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宝鹰建设之全资子公司。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280.21万元,净资产7,232.00万元,负债总额33,048.21万元,资产负债率82.05%。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7,007.39万元,净利润2,315.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为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出资比例对上述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有超比例担保时,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需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为其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其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95,182.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63%。

  除上述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6月2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08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2,642,317股新股。本公司向古少明、李素玉、古少波、古朴、古少扬等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195,4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1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727,999,974.66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000,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23,999,974.66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10月12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 4832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计划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共计72,400.00万元,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本年度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4年4月2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内容。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与国金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1: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选择恰当理财标的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业务。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仅限于购买固定收益类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等业务,不得用于证券及无担保债券的投资,且不得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得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最终以购买时间为起算且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投资决策及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高流动性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适时选择购买恰当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以上方案适用期限:2019年度

  三、薪酬标准

  1、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1)基本年薪标准

  董事长、董事:年薪人民币35万元—100万元/年。

  (2)董事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独立董事2019年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按月发放。

  3、监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1)基本年薪标准

  监事会主席、监事:年薪人民币10万元—60万元/年。

  (2)监事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4、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1)基本年薪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年薪人民币40万元—100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提出具体意见,报董事长签批后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本预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并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概述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财务报表列报

  1、变更日期

  公司2018年度报告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要求。

  3、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研发费用依核算口径归集在“管理费用”和“营业成本”科目。

  4、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原“管理费用”、“营业成本”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科目单独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2019年1月1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列报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此项目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营业成本”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4、本次财务报表列报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不会对当期和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与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和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该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和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相关股份过户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宝鹰股份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040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联系人:吴仁生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投票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定于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举办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古少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古朴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于泳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温武艳先生,独立董事刘小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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