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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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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7.7%股份的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2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与2019年3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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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至第20项、第22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19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第21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19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至第19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项议案、第6项议案、第7项至第2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0项议案、第11项议案、第13项至第15项议案、第17项议案至第20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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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